202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
时间:2024/07/03 发布者: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1000次
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
1.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在《证券日报》《证券时报》《中国证券报》《上海证券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www.cninfo.com.cn)上的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4-028)。该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:
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,066,602,352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.80元(含税),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71,988,423.36元,剩余未分配利润6,294,413,628.2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。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,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。
2.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,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2024年5月21日实现新股上市,总股本由1,862,520,720股变更为2,066,602,352股。参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股本与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总股本一致。
3.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。
4.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。
二、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
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,066,602,352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.80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)
三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:2024年7月8日。
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:2024年7月9日。
四、权益分派对象
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至2024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